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

曾巨威:短線炒房 應按實際獲利課稅

【經濟日報╱曾巨威 (記者孫偉倫整理)】

針對房地產稅制改革,除了日前已在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調高房屋持有稅率外,建議應將奢侈稅課稅標的範圍,導入對契稅及對資本利得的實價課稅,才能讓社會大眾更易接受,使改革更為順暢。


前陣子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與財政部長張盛和見面,討論地方如何與中央政府合作,地方政府願意就地方稅主動表示想法與努力,並積極與中央協調,這是一個難得的機會。我是台北市政府財政顧問,又是張金鶚在政大的同事,基於這些關係,才會和副市長見面做一些意見交換,希望讓改革更順利。


不過,財政部在房地稅制方面的改革速度仍然過慢,希望藉由北市府此次主動表示善意的機會,幫助中央加快腳步,而非以往只有中央喊話,希望地方提高房屋稅率或僅提供補助等作法。


地方政府在稅制改革上固然有其應負的責任,但地方若想有所作為,涉及修法的權力則仍然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就往往出現一些障礙,因此中央政府應協助排除這些障礙。


比如財政部曾發出過房屋稅的解釋令,限定地方政府只能針對新建房屋調整房屋稅標準單價,也就是只有新建房屋才能課比較高的稅,但標準單價已長達30年沒有調高,台北市政府現在願意調整,卻被財政部一紙解釋令約束住,因此中央政府應檢討廢除這種拘束地方的解釋令。


另外,兩年內的房地交易都應按實際價格計算利得,並課徵所得稅,也就是對短期投機性房地產交易,可按照實際獲利情況課稅,才能做出突破性改革,改善房地產利得課稅弊端。


除了現行針對短期交易的奢侈稅,房地交易相關稅目還有「契稅」,但契稅現在只針對房屋課稅,土地不課契稅,所以首先應將土地納入一起課契稅。另外,房屋課契稅是以房屋評定現值為基準來課契稅,但現行評定現值偏低,契稅的意義不大,因此契稅也應比照現行奢侈稅,按照實際交易價格課稅,再將土地納入一起課稅。只要是奢侈稅課徵房地交易對象,也應按實際交易價格繳納契稅。


目前財政部已修正房屋持有稅,將自住與非自住分開,並採取差別稅率,如果再配合上述房地交易部分課徵契稅,以及針對短期交易利得課稅,三個部分合在一起,可讓房地產稅制朝更健全方向跨出一大步,也能解決房地產市場價格泡沫化問題。


以上所說的都是「局部性」調整,卻是經整體考慮後的局部調整,只要整體的方向設定是正確的,在這個前提之下持續去做,未來不管是誰接手,國家稅制就會持續往正常的方向邁進。今年已是七合一選舉年,如果相關改革不趁上半年趕快推動,未來的實行可能性就將更低,明後年更不用講,希望財政部加快腳步。 (本文由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曾巨威口述)







via UDN房市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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