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本報記者邱瓊玉】
市府為顧及芝山岩遺址周邊景觀保存,要求日後區內建物申請建照都須送都審,儘管是好意,但也讓人質疑,為什麼不修法讓後續類似案件都能有所依據。
北市土地寸土寸金,不少新建案、都更改建案,剛好就「蓋」在古蹟遺址、歷史建築旁邊,如何在古蹟與周邊開發間找到平衡點,一直是台北發展時,要持續面對的問題。
除芝山岩遺址周邊開發,市內類似案件很多,發展局應做通盤檢討,就古蹟、歷史建築周邊開發訂出通則來管制,否則一有人陳情抗議,就發布一次行政命令,怎能讓人心服口服。
再者,都市設計審議是否真的能有效解決開發與古蹟歷史建物保存的衝突,也值得探討。若不清楚界定周邊範圍有多大、建物高度、立面色彩、風格、綠化等是否要進行管制,再怎麼審,恐也只是多一道程序而已。
via UDN房市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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