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3日 星期三

買地陷阱多 官司贏了也沒用

【聯合報╱記者劉俐珊/台北報導】

「勝訴不履行,政府說沒錢,推給前朝,兩手一攤不管。一等就是八年,只有『忍耐』兩字」,台商葉昭明無奈地說。他二○○五年赴廣東投資,錢付了,才發現投資地的市政府未能依約辦理土地使用權,縱使官司勝訴,政府卻不履行判決,屢以「沒錢」推延。


「買土地的陷阱真的很多」,葉昭明說,一旁誠正海峽兩岸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長林金生頻點頭。葉昭明昨天現身說法,以自己為例,籲台商赴陸投資,要特別留意土地使用權取得程序。


葉昭明不諱言,經投資業務處長連玉蘋出面協調後,去年他才拿到一筆一次性賠償,逾一千萬人民幣的土地款,不然可能「等廿年都拿不到」。


根據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統計,兩岸投保協議簽署以來,涉及大陸當地政府的投資糾紛案件,由經濟部介入協處案件,排除其他類型外,土地使用權爭議比例超過五分之一、其次為徵收補償,占一成八。


另外,行政爭議,如工商登記、特許經營權,以及法院程序瑕疵,包括勝訴未執行、不立案時有所聞,各占一成二比例。投資業務處科長張晏薰說,總計一百一十三件中,卅八件完成協處,但她坦言,其他高達七十五件,因台商不夠了解當地法令,或司法判決已定,「協處空間有限」。


連玉蘋表示,兩岸投保協議簽署後,我方每三個月定期和國台辦投訴協調局碰面協商;每半個月到一個月,彙整協處案件進度、每半年召開兩岸投資工作小組會議,處內同仁手上甚至有廿、卅件,經常得「奪命連環叩」,催促協處案件進度。







via UDN房市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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