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4日 星期五

重建要300萬 北市大龍國宅住戶反彈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大龍國宅被判定為海砂屋,預計今年5月15日停用,拆除重建。但拆除重建經費要住戶承擔,引發反彈。


北市市場處處長王三中表示,重建經費分攤,已納入「道義補償公式」,市府負擔部分經費;另外海砂屋重建容積獎勵,也會再回饋、分攤重建經費,降低住戶的經費壓力。


鄰近重慶北路交流道的大龍國宅大樓,74年啟用,低樓層為大龍市場與公務機關辦公室,5至12樓則為地上權國宅,共有96戶住戶。


北市府101年5月公告大龍國宅大樓為海砂屋,要求今年5月15日前停用,明年5月15日前拆除重建。住戶如果要住進新屋,須分攤每戶近3百萬元重建經費,否則只能拿20萬元補償金搬離。


大龍社區管委會主委郭承容表示,大龍國宅住戶不少是中低收入戶,好不容易還完貸款,現在卻因市府蓋出瑕疵品,還要再貸款數百萬陪市府玩,這樣合理嗎?住戶怎麼付得起?


郭承容說,一般人買房子,希望至少住50年,大龍國宅才27年就不能住人了,就算屋主要承擔重建費用,市府也應分攤才合理。


議員林國成則說,國宅設計與起造人都是北市府,蓋成海砂屋是監工不周造成,建物售後要補強或重建,市府都應負責,甚至要賠償誤買民眾損失。


王三中坦言,把大龍國宅蓋成海砂屋,市府確實有責任,市府願依一般建物使用年限推估,承擔23/50重建經費,住戶只要承擔27/50。另外海砂屋重建最高30%容積獎勵,也會回饋分攤,降低住戶壓力。







via UDN房市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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