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尹俞歡/台北報導】
內政部營建署昨(16)日首度公布以實價登錄資料為基礎的新版房價所得比,去年第4季的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高達15.01倍,意即民眾要在台北市買房,要不吃不喝15年以上。
此外,台北市的貸款負擔率為63.37%,代表一般人把每月六成以上收入拿來支付房貸,遠超過可合理負擔的30%。新北市購房壓力也很沈重,房貸所得比為12.67倍;房貸負擔率也高達53.51%,占家庭收入一半以上。
據統計,全台平均房價所得比為8.37倍,且每個縣市房價所得比幾乎都在七倍以上,貸款負擔率平均也為35.36%,同樣高於合理負擔程度。
所謂貸款負擔率,是指當貸款成數為七成時,以20年期本利均等攤還方式來計算每個月應償還的本利與所得比率。一般貸款負擔率低於30%表示可合理負擔,高於50%表示負擔偏重。全台除屏東縣與基隆市外,其餘縣市貸款負擔率都超出可合理負擔的範圍。
以房貸利率水準1.934%計算,一個每個月收入6萬元的家庭應可以負擔500萬元的房價。然而由於雙北房價偏高,要在台北市買到中間房價的房子要花1,400萬,家庭月收入每月至少要超過16萬元,在新北買房也要10萬元以上。
營建署從2003年開始每季公布房價所得比,但資料來源是民眾到銀行辦理房貸時所填的問卷,所得資料也是由受訪者自己勾選。
如今營建署掌握足夠的實價登錄資料,因此改採國際普遍的房價所得比計算方式,用實價登錄資料計算購屋總價,再拿財政部所得稅申報資料及主計總處公布的經常性薪資做為所得資料,取中位數房價及所得計算房價所得比。
依營建署資料,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最高時出現在去年第1季,達15.52倍。德明財金科技大學不動產投資與經營學位學程副教授花敬群認為,依房價所得比趨勢看來,倍數應該會從這一季開始下跌,只是下降幅度不會如外界預期的快。
via UDN房市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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