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2日 星期二

房屋稅新增「囤房」條款 立院財委會今審查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台北報導】












圖/聯合報提供


財政部日前公布研究報告指出,全國有超過六十六萬人持有三間以上房屋,囤房現象十分嚴重。等不及財政部提出改革方案,立委孫大千、李應元等已提案修法,財委會今天將審查;在財政部「原則方向不反對下」,預期房屋稅條例將新增「囤房條款」。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昨指出,自住與非自住的房屋稅一定要有差別稅率,非自住的房屋還應課累進稅率,囤愈多、課愈重。現行房屋稅的稅率區間差距太小,希望至少拉高至百分之三點六,且最好中央直接修法訂定。


財政部長張盛和則表示,方向上認同房屋稅應該有「囤房條款」,但各地方實際情形差異很大,基於地方自治的原則,應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稅率,要不要累進課稅也應由地方政府來訂定。他希望保留房屋稅稅率區間,不要採單一稅率,給地方政府更多稅率調整的彈性。


目前房屋稅條例中,規定住家用房屋稅率是百分之一點二到百分之二;其中,自住的房屋稅率優惠為百分之一點二。雖地方政府有權調整,但長年來住家用房屋稅稅率仍不分自住與非自住,通通只課百分之一點二。


李應元認為,與其苦等地方政府調整,不如直接修法。孫大千表示,房子是必需品,跟黃金、定存單不一樣,且房屋供給量有限,囤房會讓有需要的民眾買不起、買不到。







via UDN房市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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