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蔡佩芳/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在行政院院會指示內政部,儘速協調完成都更條例的修法,對都更條例失效前,應該如何處理失效調文,透過調整施行細則方式,讓法律銜接,施行細則變更邀集相關單位協商。
大法官會議去年4月宣告現行都市更新條例部分條文違憲,一年內未完成修法相關條文將自動失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連續兩天排定審查,但修正草案多達24個版本。
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在行政院會表示,修法很難在條文失效日前完成,但全台灣目前有400多件進行中的都更案,他擔心會造成巨大衝擊,對於已經進行到一半的都更案該如何適用新法,他也非常憂慮。
江宜樺指出,他了解地方政府的憂慮,立法院修法時程及速度,雖非行政院能掌握,但請內政部協調立委和委員會儘速完成修法,如果條文來不及修正,施行細則這部分應該做的調整和變更,希望內政部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協商,在法律條文失效前,透過調整施行細則的方式,讓法律做適當銜接。
via UDN房市情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