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1日 星期六

花敬群:住宅政策推展 以稅制助弱勢居住

【聯合報╱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












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副教授花敬群


近期財政部對接受政府租金補貼房東查稅,導致部分房東拒租,受補貼弱勢家庭必須搬家,甚至出現放棄補貼等扭曲現象。一般論點認為,房東有所得便應納稅,財政部於法有據;也有論點認為,租金補貼目的在協助弱勢,不應為了稅收影響弱勢家庭居住權益與安定。

這兩項都對的論述,在現實環境下卻明顯衝突,顯然是整體制度存在更上層的問題所致;也就是說,絕大多數房東沒有繳交租金所得稅,長期以來已成為「慣例」。


房東不繳稅雖可歸責政府長期縱容,但在過去資訊不足查稅不易與稽查成本較高的背景下,或許情有可原。這些年來國稅局透過租網站資訊進行稽查,每年均查獲20餘萬筆補稅案件,成效應予肯定。


但國稅局近期加強查核租金補貼案件的做法,卻有挑軟柿子吃,以及租稅政策與住宅政策相互衝突的疑慮。


國稅局查稅雖有合法合理的本質,但就稽查對象而言,這些協助政府解決弱勢家戶居住問題的房東,本質上也有貢獻,因此在稽查對象的排序上,應該屬於最後處理的對象。


甚至,基於政府長期縱容房東漏稅的責任下,在針對接受租金補貼房屋課徵所得稅前,應該先重新檢討與建立較完善的租金課稅制度,後再進行課稅,才是較正確的做法。政府不應基於本位主義,損及住宅政策的推展。


台北市與新北市政府曾發文請財政部修訂所得稅法,將接受租金補貼房屋,以及一般品質且承租給中低經濟能力家戶的租金收入,採取最低稅率5%分離課稅;亦希望此類住宅的地價稅,可納入自用住宅範圍,給予較低稅率。


這些建議一方面基於中低品質出租住宅是無力購屋家庭主要棲身之所,此類市場實為協助政府解決弱勢家戶居住問題,減輕興建社會住宅負擔的重要資源。


若能透過減輕稅負,讓這類租屋活動資訊為政府掌握,並納入住宅政策資源規劃體系,國內住宅問題中的弱勢居住問題便可解決一半。


希望財政部能夠站在協助住宅政策推展的前提下,認真思考稅制修訂的可行性,不應以租稅公平或有所得便應課稅等論點回絕,租屋市場是否要繼續處於黑市狀態,或成為重要的住宅政策資源,都在財政部一念之間。







via UDN房市情報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